鉴于目前在举办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中出现的多种不规范事件,造成诸多不良后果和影响,为了更好地执行和理解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方便操作,我处特整理梳理如下,供大家参考。
一、有关办班规定说明:
1.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文件精神:为加强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要严格遵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和所授学分,不得任意增删项目内容。如发现不按规定执行,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2.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招生简章在对外发布前一定经过本单位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公布。
3. 关于学分授予问题,严格按照公布的项目表中的学分授予,一般为每天2学分,超过公布学分的按公布学分授予,如果实际天数缩短,学分按照实际学分授予。例如:一个项目批准时,举办5天,授予10分。如果实际举办4天,按照1天2学分的标准,实际授予8学分;如果实际举办6天,按照公布的10分授予。
4. 通过北大医学部报审的项目,必须在北大医学部继教处办理学分证书,否则,视为该项目未举办。
5. 各单位在举办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及时将举办项目的总结、文字和声像教材、考试试题、学员名册、日程安排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表等,经本单位继续教育主管部门报送北大医学部继续教育处。
二、**要求:
1. 招生简章中写明要求学员带一寸近照一张。
2. 学员报到时,办班教务管理员收取照片。
3. 办班教务管理员携带电子版**学员通讯录(在通讯录上作**标记也可)(提供电子版**学员通讯录可以提高**效率)、招生简章、日程安排以及**学员照片到本单位二级主管部门,由二级单位审核(核对**人数,确认学员姓名,核实学时,学分等,日程表是否符合要求)后,到医学部继教处统一**事宜。
4. 由于要到北京大学校办办理盖章,故须提前与继教处联系预约**时间。
5. **费用为15元/本。
三、有管理费的上缴规定:管理费为学员学费的5%,管理费主要用于:1.支付项目评审费(国家级项目:新申报项目150元/项,申报备案项目100元/项;市级项目:新申报项目100元/项,申报备案项目50元/项;申报基地项目40元/项)。2.日常开展对外继续教育活动的日常办公费,交通费,活动费等;3.开展继续教育管理科研工作;4.开展校内继续教育等项支出;5.其他相关开支。
四、上报反馈材料(电子版):办班单位要在办班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反馈材料上报二级单位管理干部处具体材料必须提供如下:总结,日程表,通讯录,执行情况汇报表,讲义;有书面考试的提供考试题,二级单位管理干部审核后,上报医学部继教处
日程表的格式要求:
1.项目名称,办班起止日期,地点。
2.上课具体时间,年月日 时间段,例如:3月18日上 午8:00-11:30。
3.授课内容,
4.讲授教师姓名(含职称)。
总结:将本班的基本情况,从办班准备,教学安排,讲义编写,授课过程,学员课堂反映以及学员主观反馈意见等方面着手撰写,最后总结出办班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字数不限,至少A4纸一页。
执行情况汇报表:北医继教网上下载
通讯录:北医继教网上下载
讲义:可以是出版物,也可以是自制的讲义和音像教材。
五、备案表的填写时间是在第一次申报项目截止日期之前,第二批填写时间为第二年1月底。备案表内容中的实际授予学分一定按照实际证书上的学分填写,请各管理干部在审核时尤其注意。
六、二级单位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干部联系方式
二级单位管理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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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干部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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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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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院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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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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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51122-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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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继续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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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新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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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14422-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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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医三院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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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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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0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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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院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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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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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79977-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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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医院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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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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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121122-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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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所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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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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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0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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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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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光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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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0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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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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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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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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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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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凤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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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0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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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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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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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0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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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教学部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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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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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02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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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任何疑问,可随时致电继续教育处82802256,马真。
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