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高层次、领军型医学师资人才培养工作,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教育处积极接受2024年入学的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具体接受办法及申请流程如下:
一、接受对象
接受对象为国内(不含港澳台)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国家机构颁发的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
2.或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国家机构颁发的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职称;
3.所申请的专业方向和执业范围应与目前所从事的医疗、教学、科研方向一致,如从事中医专业只能报中医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
4.医师需具有专业职称的资格职称,药师需具有药师资格证书;
5.脱产学习时间:春季班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
秋季班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
二、培养方式
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期限为一学年,学习方式为全脱产学习。访学期间,学员结合选派单位的需求和培养单位的条件,由导师协助制订访学计划并安排开展医教研工作。在访学结束之后,考核合格者,由北京大学颁发《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三、住宿条件
学校及医院大多不能解决住宿,建议自行安排。报名以下单位的学员可致电咨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010-86502029)、北京大学口腔医院(010-82195599)、北京肿瘤医院(010-88196189)、北京大学国际医院(010-69007631)。
四、申报方式
1.申报者须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大学医学部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如实填写信息,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或经地方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近三个月内,当地三甲医院的体检证明。
2.提交方式:纸质材料以邮寄的方式交至医学部继续教育处。
3.医学部继续教育处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
五、报名时间
春季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2月25日
秋季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2024年6月15日
*注:以邮戳为准,过期不再受理
六、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将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教育处官方网站公示。未能接收的申请人,不再另行通知,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七、收费标准及交费
1、学费:18000元/人/学年(不含口腔医学)。
*注:口腔医学专业需向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补交所学专业的进修费(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专业补交学费48000元,口腔正畸学专业补交学费50000元,口腔预防医学/口腔颌面影像诊断学/颞下颌关节病专业补交学费30000元,口腔病理学专业补交学费20000元);
2.报到前请将学费汇入北京大学医学部账户,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东升路支行
用户名:北京大学医学部
账 号:0200006209089112565
*注: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补交所学专业的进修费需汇入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账户。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行:北京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用户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帐 号:0200007609089118019
八、其他注意事项
录取过程中,管理人员可能会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方式与申请人联系。请务必保证表格中所填联系方式正确及通信畅通。如有更换,请及时与医学部继续教育处联系。
特别声明:医学部继续教育处从未委托任何公司或个人对外招收,请各位老师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玮、刘羽静
联系电话:010-82802692
电子信箱:huweibeiyi@163.com、283274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