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医〔2019〕部继教字226号
各学院、医院及有关单位:
为促进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办学质量,维护学校声誉,按照《北京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校发〔2017〕38号),结合医学部实际情况,对《北京大学医学部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北医〔2015〕部继教字13号)加以修订。新修订的《北京大学医学部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9月23日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大学医学部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北 京 大 学 医 学 部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