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有关规定,北京大学医学部获批2019年第一批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059项,现予以公布,并就做好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第一批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已在“北京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bjqxcme.haoyisheng.com/)公布,详见附件。未获批准的项目及原因,将择期在“北京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公布。
二、凡获准举办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应当按照“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开展的培训活动负主体责任,同时要主动接受北京大学医学部的监管,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授课教师等相关信息;举办项目收取费用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项目举办过程须规范、守法,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培训质量,并规范授予学分;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北京大学医学部将对项目举办情况进行督查,如违反有关规定,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各项目申办单位要加强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应在项目举办1月前将项目编号、办班通知、日程安排等相关资料报各学院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于项目举办结束后2周内及时将举办项目的活动日程、学员通讯录、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等通过CME系统进行网上汇报。
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教育处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