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及有关教学医院:
为促进毕业后医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根据《北京大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自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地自评内容及要求
1. 各专科基地应对照《北京大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对2023年临床工作、培训和考核、以及师资培训等进行梳理、总结和自我评价,如实填写《专科基地自评表》、《专科基地指导教师情况表》,完成《专科基地年度自评报告》。
2.各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填写医院基本信息,审核各专科基地填报内容,完成《北京大学专科基地自评汇总表》(附件1)。
3.各项数据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协同基地,需同时提交协同方案。
二、填报方法
专科基地自评上报方式为线上填报。登录北京大学医学部专科医师培训管理系统(网址https://gme.bjmu.edu.cn),进入基地自评模块进行填报。具体方法请参《医院管理员操作手册》(附件2)和《专科基地管理员操作手册》(附件3)。
各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各专科基地认真做好本年度自评工作,于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医院审核,并将《北京大学专科基地自评汇总表》盖章纸质版报送医学部继续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pkuhscgme@163.com。
如有问题,请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李烨 汪偌宁 联系电话:82805516 82801277
附件1. 北京大学专科基地自评汇总表
附件2. 医院管理员操作手册
附件3. 专科基地管理员操作手册
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教育处
2023年12月27日